通知公告
靠谱的电子游戏官网学生处关于评选2021年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学院:
为培育和形成优良学风校风,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健康成才,树立榜样,表彰先进,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激励作用,根据我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评选我校2021年优秀毕业生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要求
1.各学院严格按照《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试行)》(重工商大融〔2020〕279号)中关于"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相关的规定进行评选。
2.本次评选2021年校级优秀毕业生,各班级评定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15%。两次获校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评定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20%。三次获校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评定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0%。
3.本次评选2021年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严格按照《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试行)》(重工商大融〔2020〕279号)第三章第七条、第八条、第十四条规定,择优评选,宁缺毋滥,保证评选质量。
4.本次评选将通过班级自评、辅导员初审、学院复审、学生处抽查审核的方式进行, 一经发现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评资格。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由各学院组织班级认真、规范、正确填写推荐审批表(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汇总表,并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其中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须以组织名义(即第三人称)填写,主要事迹的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
2.各学院须于2021年4月2日(星期五)上午11:30前,将附件要求的纸质材料及电子档交到2416学生处杨梅处。
三、其他说明
1.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比例、评选条件进行审核申报,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评优、推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2.本次被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若在离校之前有违反学生管理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
3.各学院要加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毕业生中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
附件:
1.重庆财经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2.2021年重庆财经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重庆财经学院学生处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