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学生〔2024〕41号 靠谱的电子游戏官网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退役大学生"等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发挥先进典型引导作用,全面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均衡发展,现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退役大学生"等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优秀退役大学生
(二)优秀运动员
(三)创业先进个人
(四)优秀学生助理
(五)优秀心理委员
二、评选对象
参评学生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且在校就读时间一学年以上。
参评学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评定资格:
(一)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受到各类处分的;
(二)未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相应义务的;
(三)其他经学生工作部(处)认定不能参加评奖的情况。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退役大学生
1.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在政治、思想、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服役期间投身强军实践、爱岗敬业、爱军精武,在重大演训活动中表现突出;
3.退役复学后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积极参与学校国防教育和征兵宣传活动;
4.学业优良,能按时按质完成作业,勤奋刻苦,虚心好学,每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不低于全班的前50%,无挂科课程;
5.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校纪校规,严于律己、作风正派,群众评价好;
6."优秀退役大学生"的评选比例不限,凡符合条件者,学院均可推荐。
(二)优秀运动员
1.个人或集体取得以下奖励之一:
(1)在学校运动会中获第 3 名及以上奖励;
(2)在学校"体育文化节""体育文化月"系列赛事中获一等奖荣誉。
2.学年体育课程无挂科且平均分超过 75 分;
3."优秀运动员"的评选比例不限,凡符合条件者,学院均可推荐,申报该奖项的类别应与支撑材料的类别相对应。
(三)创业先进个人
1.创业项目已经启动且事迹突出或取得营业执照者;
2.已有创业实体并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或所创企业初具规模且带动一定数量就业。为我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优先评选;
3.创业典型事迹对青年学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4."创业先进个人"的评选比例不限,凡符合条件者,学院均可推荐,申报先进个人奖项的类别应与支撑材料的类别相对应。
(四)优秀学生助理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参评学年学习成绩优秀,无补考课程;
3.参评学年内连续在岗时长不少于 6 个月;
4.在勤工助学岗位上,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表现突出;
5."优秀学生助理"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各用工单位参加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总人数的20%,不足 1 人的按 1 人计。
(五)优秀心理委员
1.工作满一学年,学习成绩优良,无挂科课程;
2.参加心理委员培训且成绩认定合格;
3.了解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识别心理异常的学生,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援助。每月"心理健康状况月排查"中的结果异常学生,给予必要的支持,在老师的指导下关注同学的后续心理动态,做好班级学生的安全、反馈工作(日常工作中需收集班级同学每月心理晴雨表信息,并导出数据以便于保存备查);
4.宣传心理健康知识,积极组织、参与学校和班级的心理健康工作及各项活动,并有活动记录。校心理中心举办的活动获奖同学优先;
5."优秀心理委员"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心理委员总数的20%。
四、评选流程
(一)符合先进个人评选要求的学生登录学工系统,填写并提交相关评优申请(评奖助优审批管理-常规评优-选择相应的先进个人评优申请);申请优秀学生助理的学生需向所在部门进行申请,由任职部门组织推荐,部门同意推荐后,从学工系统进行申报。
(二)各班辅导员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进行审批,并在登录学工系统完成先进个人审批工作,确保学生申报材料准确完整规范(申请理由需以第三人称,填写内容为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在班级进行公示。
(三)各学院对本学院申报情况进行审批,严格把关,登录学工系统完成先进个人审批工作,并导出评优汇总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
五、完成时间
2024年12月3日(下午五点前)完成所有评优工作,包括系统审核和材料上交。
六、材料上交要求
(一)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先进个人评优汇总表电子档和纸质档(由系统导出,主要字段依次如下:姓名、学号、班级、学院、评优名称、学年度、审核状态等)。
(二)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先进个人评优支撑材料电子档,支撑材料以"申请奖项+学生姓名+学号"重命名。
七、注意事项
(一)同一学生,原则上只能报1 类,事迹特别突出的,由学院把关,最多可报两类先进。未达到推荐条件的,可以少于下达名额推荐或不推荐。
(二)凡在评选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其评选资格,已经获得荣誉的,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获奖证书,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如果发现学校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视情节严重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26日